致各投标单位:
1、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七章评分标准第6条人员结构中“1、具备有环境影响评价或评估经验的注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2名及以上,得2分;取得高级职称的注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2名,得2分。(本项最多得4分)”更改为“1、具备有环境影响评价或评估经验的注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1名得1分;并取得高级职称加1分。(本项最多得4分)”。
2、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更改为:2017年 4 月 18 日上午9:30至10:00。
3、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更改为:2017年 4 月 18 日上午
10:00。
4、其他内容不变。
采购人:四川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代理机构:四川睿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 年 3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