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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财务处(招投标与采购中心)职能职责

一、核心职能

作为负责学校财务管理的管理服务部门,主要承担以下职能:

1.承担学校资金筹集工作。

2.负责学校财务预决算管理。

3.负责学校日常财务收支与核算工作。

4.牵头实施学校内部控制。

5.协助学校做好财务决策。

二、部门职责

1.带头宣传、执行国家财务法律法规与政策制度,负责制订、执行、监督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2.牵头申请学校各类财政专项资金,办理学校金融机构贷款具体事务,负责组织催收学校各项应收账款。

3.负责按上级要求编制上报学校财务预决算,牵头作好财务预算调整工作,开展财务预算执行分析,向教代会汇报财务预决算情况,监督、考核各部门预算执行情况。

4.牵头建立健全并监督实施内部控制体系,防控学校经济活动风险,配合学校监审部门撰写内控报告。

5.负责办理各种应收款项的收取、各种应付款项的支付以及各种社保与个税等代扣代缴事务,提供工资发放信息服务。

6.负责学校会计账务处理,编制财务报表,撰写财务分析报告,为学校财务决策提供支撑。

7.配合填报学校高等教育基层统计报表,完成各种经费统计报表填报。

8.配合完成财务审计和其他财务检查工作。

9.配合完成政府采购、商事合同会审与资产清查等工作。

10.整理财会档案并移送档案馆留存。

11.对口联系省财政厅、省经信厅和各类金融机构。

12.完成学校党政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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