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物资设备采购及货物、工程、服务招标的政策与法规,制定学院资产管理、采购及招标各项规章制度,使学院资产管理、采购及招标工作科学化、规范化。
2. 负责全院固定资产的登记建账、标签打印与粘贴,以及固定资产减少与部门间转移的账面调整,做到账实相符、账卡相符、账账相符。
3.负责全院固定资产的调剂、调拨,做到合理有效利用,提高资产的利用率。
4.负责全院固定资产报损、报失、报废的确认,回收并妥善保管报损、报废固定资产,负责报废固定资产的上报审批及其处置。
5.负责全院固定资产的全面和局部清查,确保资产安全完整,防止资产流失。
6.代表学院与陶瓷材料厂及印刷厂经营者签订租赁经营合同,加强对陶瓷材料厂及印刷厂生产经营的监督管理。
7.负责学院房屋、场地、设施设备的出租、出借与出售,代表学院签订出租、出借与出售合同(协议),加强对租借资产的监督管理。
8.负责学院实习基地安全、卫生、绿化、维护维修及内外关系协调。
9.负责制订学院物资设备年度采购计划,完成学院物资设备采购与验收工作。
10、负责学院基建、维修、装饰装修、绿化等工程及经营性资产出租的招标工作。
11.做好学院工会、公司各项收支与核算工作,按时申报与缴纳税款,按时编报财务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