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
根据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17〕16号)的精神,加强实训、实习基地建设是高等职业院校改善办学条件、彰显办学特色、提高教学质量的重点。我校自2016年开始开设“休闲体育”,已毕业三届学生,现有在校生三个年级8个班,共320人,其中健身教练岗位是我专业学生重要的培养方向和就业岗位方向,为社会培养了大量的健身人才。本着资源共享、互惠双赢、共同发展原则,我校决定向社会公开招商,共建健身实训中心(包含健身房和游泳池)。
二、建设基础
1.学校现有在校学生1万余人,校园体育氛围较好,学生有自我锻炼的习惯,组建有各类体育项目高水平运动代表队,参加各类各级比赛获得不少荣誉,其中学生参与健身方面的专业技能大赛获得过西南地区、四川省级比赛的冠军。
2.学校拟用于该项目的场所为健身房一间,位于学校素质拓展馆1楼,建筑面积约560平方米;标准游泳池一个。
3.学校其它基础条件见学校官方网站。
三、合作企业具备条件
1.合作企业应具有高校健身实训中心经营合同经历且无安全事故发生。
2.合作企业能按照健身实训中心规划建设需要投入相关设施设备,能定期进行维护和器材更新。
3.合作企业能积极参与学校专业建设,愿意指导并优先保证学生在共建中心实习实践,本校教师在共建中心参与企业实践锻炼。
四、共建原则
创新、持续发展性原则;开放性、融合性、产学研相结合的原则;规模和效益相统一原则。
1.设计装修方案。制定健身房区域功能规划,如固定器械区、自由器械区、跑步机区、吧台等。成交方提供装修资金不少于20万元,(装修完成,双方聘请第三方进行审核,审核费用由投资方负责)确保装饰材料环保、无污染。
2.器材投入。健身房器材投入不得低于清单数量,场馆内功能区需放置部分可移动健身器材。
3.共建中心使用。提供的场所仅用于体育健身项目,不得作为其他用途。
4.若因疫情等原因学校征用场地及设备,企业方无条件支持。
5.共建中心充分保证学校相关专业教育的免费使用,使用及学生参赛前的训练。
6.责任划分。健身实训中心开放期间发生的所有安全事故和民事纠纷由企业方承担全部责任。
五、共建实训中心运营基本形式
1.学校提供场地,企业负责实训中心所有日常安全运营管理、器材设备更新与维护。
2.如果学校休闲体育专业教师、休闲专业学生参与运行管理工作,企业支付相应劳动报酬。
六、共建目标
1.为休闲体育专业人才培养提供支持,满足课程教学、课余训练、技能竞赛、技能鉴定等免费使用需要。
2.满足我校师生的课余锻炼需要,收费不超过同区域的收费标准。
3.提供健身岗位满足我校学生顶岗实习、教师下企业需求。
4.积极协助学校开展学生就业推荐工作,为我校学生提供就业机会。
七、经济效益
并对本学校休闲体育专业学生应给予较大幅度的优惠。原健身房已经办卡会员继续无条件锻练到合同期满。
企业每年根据教师服务企业的情况支付一定的社会服务费。
八、合作年限
时限为五年(2022年6月—2027年6月),五年期满,除器材外,装饰部分不能损毁、拆除,须归学校所有,如需继续合作,经双方协商另行商议。
九、其他
成交方应按招商方要求将现健身房内物品无偿搬到指定地点。
十、联系方式
成交方凡有合作意向的单位,请持单位介绍信与法人委托书(法人来校不需要委托书)及身份证自公告之日起3日内到学校财经实训楼5楼511办公室报名,学校将根据报名情况组织现场考察答疑后,合作单位递交合作方案,学校根据评比流程确定合作共建单位。
联系人: 胡先生
联系电话:18030582671
2022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