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院工作需要,经学院研究,对“学院导游实训室和印刷实训室装修项目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中施工内容由“导游实训室和印刷实训室装修”调整为只实施“导游实训室装修”;招标控制价由“173644元(壹拾柒万叁仟陆佰肆拾肆元)”调整为“41016元(肆万壹仟零壹拾陆元)”;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2014
年7月17日上午9点30分
”调整为“
2014
年7月18日
上午9点30分
”。详细的调整见如下附件“导游实训室装修项目招标文件”,请已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及时下载,并按此招标文件准备投标文件。
特此公告。
导游实训室装修项目
招标文件
四川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二0一四年七月
第一章 投标邀请
为满足学院教学需求,四川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决定二教学楼A座导游实训室进行装修,现将该工程面向社会招标,请符合要求的装饰装修公司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导游实训室装修项目
二、招标编号:SCTBC-2014-(基)02
三、招标人:四川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四、招标项目地点:都江堰市天府大道聚源段8号
五、招标项目概况:导游实训室装修,主要为放映解决回音和光线问题,需要安装吸音板、吊顶、灯光调整、屏幕上方的装饰、窗帘安装,详见施工设计图。
六、投标人资格条件
1、取得营业资格的装饰装修公司;
2、近两年至少有三个及以上装饰装修项目业绩;
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必须按时交纳投标保证金。
七、招标文件出售
1、招标文件购买地点:四川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基建办(行政办公楼三楼301室)。
2、招标文件出售起止时间:
2014年
7月
8日
下午15点至
2014年
7月
10日
下午15点。
3、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份,售出不退。
八、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须交纳5000元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方式交到招标人财务处,投标时须出示投标保证金收据。
九、投标文件递交与开标、评标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4年
7月
18日
上午9点30分。
2、开标时间:
2014年
7月
18日
上午9点30分。
3、开标地点:学院行政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4、评标办法:本次招标采用商务评标法评标,由学院监审处从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人员组成评标小组,评标小组根据投标人的资质条件和报价评标,满足招标文件全部要求且报价最低者为中标人,若出现并列报价,采取抽签方式确定中标人。
十、信息发布
本次招标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变更、评标结果等信息均在四川工商职业技术学院资产管理处网页上予以发布,网址为:。
十一、联系方式
1、联系人:黄老师
2、联系电话:15308041969 18380188786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报价
该工程实行总价包干方式,项目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41016元,大写人民币肆万壹仟零壹拾陆元整。投标报价包括材料费、人工费、设备费、运输费、装卸与搬运费、利税等全部费用,中标价为合同签订价。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投标报价必须唯一,不得出现多个报价,且不得超过招标控制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二、招标文件
(一)招标文件组成
1.投标邀请;
2.投标人须知;
3.投标文件格式;
4.招标项目施工内容与要求;
5.合同条款。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全面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二)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1、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3天前,招标人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内容以电话形式通知所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同时在四川工商职业技术学院资产管理处网页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 投标人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4天前按招标文件中的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3、 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招标人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将变更时间以电话形式通知所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同时在四川工商职业技术学院资产管理处网页上发布更正公告。
三、投标文件
(一)投标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
投标文件必须使用简体中文编制,不得使用繁体中文和外文,计量单位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二)投标货币
投标人均以人民币报价。
(三)知识产权
投标人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四)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
1、投标函(格式见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
2、资格证明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须有有效年检);
(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4)近两年业绩资料(提供合同复印件或中标通知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
(6)投标人认为必要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3、开标一览表(格式见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
4、投标保证金收据复印件。
(五)投标文件的格式
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本招标文件第三章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相关内容。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编写。
(六)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在投标前须以现金方式向招标人财务处交纳5000元(大写人民币伍仟元整)投标保证金,投标时须出示投标保证金收据。中标人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待合同履行完毕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未中标人凭交款收据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七)投标有效期
投标人投标有效期为开标后20天。
(八)投标文件的密封和签署
1、投标人提供一份“正本”投标文件和一份“副本”投标文件,每份投标文件封面应标注“正本”和“副本”字样,正本和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注明投标人名称、招标项目名称、招标人名称。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一起装入密封袋,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并加盖密封章(投标人印章),未按要求进行密封和标注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开标一览表单独用信封密封盖章,单独递交。
4、投标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否则为无效投标。
四、现场考察与标前答疑会
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招标人可根据投标人要求组织进行现场踏勘;招标人不召开标前答疑会。
投标人若不参加现场踏勘,由此产生对工程图纸理解不清,导致所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五、开标和中标
1、开标时,学院监审处和纪委负责现场监督,投标人代表对其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进行检查,投标人未派代表的,由现场监督人员检查。经确认无误后,由现场监督人员将投标人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当众拆封,主持人宣读内容,现场记录人员加以记录。
2、开标时,“开标一览表”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小写金额中最小金额为投标报价金额。
3、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1)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2)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和盖章的;
(3)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4)投标有效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5)有多个投标报价的;
(6)报价超过投标控制价的;
(7)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8)未用简体中文编制投标文件的。
(9)错漏修改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的;
4、评标结束后,评标结果在四川工商职业技术学院资产管理处网页上公示2天,公示结束无异议,由学院基建办通知中标人,并组织签订合同。招标人对未中标的投标人不做未中标原因解释。
六、合同签订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后的2个工作日内与招标人完成合同签订等相关手续,过期未完成,则视为中标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并不退还投标保证金,且由第二中标人取得资格。
第三章 投标文件的格式
投标函
四川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我方全面研究了你院 “导游实训室装修项目”招标文件,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投标。我方授权 (姓名、职务)代表我方 (投标单位的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
1、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保证在合同期限内完成机房改造,并确保安全和质量要求。
2、我方同意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向贵单位交纳人民币 元(大写: )的投标保证金。并承诺: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我方将不要求退还投标保证金:
(1)如果我方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
(2)我方提供了虚假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
(3)在投标过程中有违规违纪行为;
(4)我方在投标有效期内收到中标通知后,由于我方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与贵单位签订并履行合同。
3、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1份。另递交开标一览表一份。
4、我方同意本次招标的投标有效期为 天。
5、我方愿意提供贵单位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联系电话:
日 期: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四川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本授权声明: (投标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授权 (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 “导游实训室装修项目”投标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投标、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提供授权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导游实训室装修项目
|
小写: 元;
大写(人民币): 元整。
|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日 期:
第四章 招标项目工程量清单(后附)
招标人提供的导游实训室工程量清单用于体现实施项目内容和项目特征描述,招标人将依此进行验收。
第五章 施工设计图(后附)
导游实训室的装修方案和装修方案示意图为工程实施和验收的依据之一。
第六章 合同条款
导游实训室装修合同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四川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发包方(甲方):四川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承包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项目的《招标文件》(招标编号:SCTBC—2014—(基)03)、乙方的《投标文件》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一、工程概况
1、施工地点:都江堰市天府大道聚源段8号四川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校内。
2、施工内容:导游实训室装修,主要为放映3D解决回音和光线问题,需要安装吸音板、吊顶、灯光调整、屏幕上方的装饰、窗帘的安装,详见施工设计图。
二、合同工期
自
2014年
7月
21日
至
2014年
8月
12日
,工期共21天。
三、承包方式
该工程实行包工包料包验收。乙方提供全部材料,负责工程施工和完工后的清洁卫生打扫,施工垃圾全部清运到甲方指定的垃圾堆放处,直至甲方验收合格为止。
四、工程价款和结算方式
1、工程实行总价包干方式:工程总价¥ 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
2、付款方式: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乙方总价90%,即¥ 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剩余总价10%(¥ 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留作质保金,待一年质保期满后扣除因质量问题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后无息付给乙方。
3、乙方须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进行支付结算。
五、质量与施工要求
1、乙方提供的材料必须通过正规渠道进货,必须符合或优于国家(行业)标准,且符合环保要求。乙方在施工前,必须将主材(塑钢窗、灯具、吊顶、窗帘、插座、吸音板等)报甲方管理人员同意后方能使用。
2、施工中不得偷工减料,要确保用料足够和工序到位,尤其要确保墙体稳固、美观。
3、乙方材料、工具到达现场后,乙方应负责现场保管,在完工验收合格前因保管不善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4、乙方施工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出现任何安全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5、甲方负责向乙方免费提供施工所需水电和其他必要条件。
6、乙方施工造成甲方设施设备损坏的,乙方应负责恢复或赔偿。
六、维修服务
质保期为验收合格后壹年,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通知后 24 小时内响应到场, 72 小时内完成维修或更换,并承担修理调换的费用。
七、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1) 甲方无正当理由停止实施该项施工工程,甲方应偿付乙方合同总价百分之五的违约金;
(2) 甲方逾期支付货款,除应及时付足货款外,应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万分之三/天的违约金;
2、乙方违约责任
(1)合同生效后,若乙方不能实施该项工程施工,乙方应偿付甲方合同总价百分之五的违约金;
(2)乙方不能按时完成施工而违约,除应继续完成施工任务外,应向甲方偿付总价万分之三/天的违约金;
八、不可抗力
因战争及严重的火灾、水灾、台风、地震和其它的不可抗力造成该项目无法实施时,本合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对方损失责任。
九、争议解决
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其指定的质量鉴定机构进行质量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由当事人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
十、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依法订立补充合同。
2、本合同一式叁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二份,乙方一份。
甲方:四川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乙方: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地 址:都江堰市天府大道聚源段8号 地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账户名称: 账户名称:
电 话: 电 话: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