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校园超市租赁经营招标已在校园网上公告,现对招标公告中“七、投标文件递交与开标、评标 ”的第4点评标办法更正为“ 4、评标办法:本次招标采用商务评标法评标,由学院监审处确定评标人员(5人),评标人员根据投标人的报价评标,报价最高者为中标人。若出现并列报价,采取抽签方式确定中标人。若仅有一家投标单位符合招标条件,确定该投标者为中标人。”同时对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邀请”中“六、投标文件递交与开标、评标”的第4点评标办法作同样更正。其他事项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四川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2013-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