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现行相关规定和要求,我院拟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工程造价单位完成我院有关工程造价的编制工作。我院作为该项目的比选人,现诚邀符合条件的造价单位参加比选,为本院提供造价编制服务。
一、项目编号:SCTBC-2017-07。
二、项目名称:工程造价编制单位比选。
三、资金来源:学院自筹。
四、项目概况:
1、工程地点:四川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校园内。
2、工程内容:根据施工图纸及学院的有关要求及时完成我院有关工程造价的编制工作(含土建、装饰装修及设备安装等)。
3、工程质量及要求:
a.根据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要求及相关的规范进行造价编制,确保我院或发
改委评审中心能根据此造价书能合理的确定出招标控制价。
b.一旦接受甲方的工作委托,乙方必须在约定时间内完成造价编制工作,不得
无故拖踏,致使工程延误的后果自负。
c.为确保我院修建和维护维修工程正常有序的开展,此次将根据相关规定和学院实际以比选方式确定两家造价编制单位。
4、造价编制有效时效为:1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五、比选申请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乙级及以上资质;
3、省外企业须具有《四川省省外造价咨询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造价咨询企业入川承揽业务省厅基本信息录入证》;
4、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从事以上工作要求的实践经验;
5、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六、比选文件出售时间及地点
1、比选文件出售时间:2017年 5 月 2 日— 5 月 8 日(周末及法定节
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
2、比选文件出售地点:四川工商职业技术学院资产经营管理处(行政办公楼二
楼202房间)。
3、比选文件售价:200元/份,售出不退。以刷卡或转账方式支付,不收现(转账信息附后)。
4、请持下列证件(证明、证书)获取比选文件:
①单位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及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证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
③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④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⑤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⑥省外企业须提供《四川省省外造价咨询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
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造价咨询企业入川承揽业务省厅基本信息录入证》(原件及复印件)。
注:以上证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七、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1、 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 5 月 15 日 14 时 00 分(北京时间)。
2、比选申请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四川工商职业技术学院行政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八、本项目比选公告在四川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学院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九、联系方式
比 选 人: 四川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地 址: 四川省都江堰市天府大道聚源段8号
联 系 人: 廖老师
电 话: 02889706096
传 真: 028587282095
附:四川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开户银行信息
开户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都江堰莲花支行
行 号:301651000970
开户名:四川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账 号:511606011018170175822